“培訓文件上的培訓時間是去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為什么你報賬的日期卻是從10月24日至10月29日?返程動車票上的日期怎么又是10月30日?”
“當時……當時在大河市培訓,我是23號提前了一天坐動車到的大河市。”
前不久,紀檢監察組的小劉根據報銷憑證上發現的問題與大江市某集團工作人員朱某進行談話核實。
看到桌面擺放的報賬單,朱某表現得很不自然,回答也是吞吞吐吐。小劉很快意識到,這可能不僅僅是簡單的違規報銷問題……
時間回到6月初,當時,紀檢監察組收到了上級交辦反映該集團工作人員朱某涉嫌借培訓之機公款旅游的問題線索。該組隨即召開組務會研究該問題,并成立核查組決定對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小劉也作為其中一員參加核查。
隨即,小劉與同事一同前往該集團調取朱某參加去年培訓的相關文件和報銷的差旅費審批單等材料。在翻閱賬目時,很快找到朱某當時參訓的報賬單及培訓相關文件材料,在認真比對著車票日期、報賬天數、金額等相關信息,計算后發現與實際報賬天數和培訓天數有出入。
于是,小劉帶著疑問找到了朱某,對其進行談話核實。也就出現了開頭朱某表現不自然,吞吞吐吐回答的畫面。
小劉以朱某報銷憑證出現的問題為線索,仔細查看該單位培訓報銷會計憑證等材料后,發現除朱某外還有三人有同樣情況。于是,小劉帶著相關材料,詢問了朱某等人的直屬領導李部長。
“朱某他們報賬……后來我知道這個事也嚴肅批評教育了他們……”李部長堅定地回答道。
在小劉談話的同時,核查組的另一隊人員前往大河市進行實地調查,通過一番認真的調查核實,發現朱某等四人培訓結束后未直接返回,而是去大河市的秀麗景區參觀。
“培訓結束正好是星期五,我們就想著難得出來一次,便去了一趟秀麗景區……當時也邀請了李部長一起,但他沒參加……”看著核查組手里的證據,朱某四人坦白了推遲返回的原因,并交代了李部長明知幾人私自改變行程違規旅游,卻并未阻攔的情況。
最終,該紀檢監察組根據朱某四人違紀問題性質,建議該集團黨組分別給予相應的處理,并作出深刻檢討。同時對作為領導的李部長明知下屬違規旅游,卻不加以阻止的行為給予誡勉處理,并且向該公司發處理意見的函,督促其聚焦出差審批、差旅費報銷等關鍵環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通過再次整改,集團發現存在公務差旅審批制度執行不到位、差旅報銷不規范等問題,及時完善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堵塞了公務出差“順道游”的漏洞。(桂林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