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原局長鄧小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鄧小松在任象山區統計局局長期間,違規用公款購買煙酒用于公務接待及個人使用;2021年10月,鄧小松在任象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期間,違規收受他人給予的蘋果(iPhone13)手機一臺。此外,鄧小松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鄧小松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依法追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中共桂林市象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一起典型案例的通報
發布時間:2022-11-11
來源:象山區紀委監委
摘要:桂林市象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原局長鄧小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